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08】191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的要求,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应提供有效证件。请您在报到时将身份证正反面(或军官证)的复印件交至学院辅导员处,学校收齐后将交予中国银行留存。
3.杂费:
(1)军训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课程安排,新生入学后需参加为期12天(8月30日~9月10日)的军训,相关费用350元(伙食费20元/天×12天,240元;服装费110元)。
(2)必要学习用品费用:根据课程要求,需准备教材、无线耳机等学习用品和运动服。以上物品可以自备,也可以到校选购:教材约300元(学期初预收,期末按实际购书金额多退少补);无线耳机约50元;运动服约80元。
(3)床上用品费用:学生宿舍实行标准化管理。学校根据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质量监督局规定,确定床上用品的供货厂家和价格。每套床上用品包括:被子210×146、褥子190×86、蚊帐190×85×155、床垫190×85、荞麦皮枕芯58×36、枕套65×45各1件,床单210×110、被罩220×150、枕巾75×50各2件(以上单位均为厘米),价格:420元/套。以上物品可以在入学报到时选择整套购买或单件购买,也可以自带,但规格、质量须符合上述标准。如有身高超过192厘米的学生,请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致电后勤服务集团物业服务部进行登记,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床位调整。
(4)保险费用: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保险公司规定每年每份100元,四年共计400元,一次性办理(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
(5)体检费用:新生入学体检费120元,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1999】390号。
四、体检
1.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复查,时间为8月27-29日。详细体检时间将由学生所属学院另行通知。(体检要求空腹)
2.对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予录取的疾病的新生,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其短期治疗后可以正常生活、学习的,由学校批准,准予其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须在学校批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离校,未按期办理离校手续或不离校者,不再保留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