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报到手续可能还需提交冲印的1寸标准照,建议考生自备12张。如在照片采集现场冲印,冲印费用自理。
三、关于入学报到
1、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内各学院设有新生接待站)。
2、报到日期: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北京站、北京西站设有新生接站点。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凭微人大网站颁发的PASSPORT(电子或纸质均可)、身份证即可办理报到手续。事先未获得PASSPORT的新生需提交我校签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其他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4、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学院审核。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关于交费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的要求,入学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标准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入学后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等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http://grs.ruc.edu.cn/shownews.asp?newsid=1932)。
2、研究生每学年须按时交纳学费(第一年交费时间见交费须知,以后年度为每年8月20日之前)。交费后,予以注册,并予以选课、申请答辩、借阅图书及利用其他教学设施;如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交费,逾期未注册的,依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退学处理。提前毕业者不退返学费。
3、住宿费。请学生于每年8月20日之前将宿费最高上限1200元/学年,存入银行卡,学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标准进行宿费统一划转。博士研究生于报到日现场安排住宿,也可到财务处现场交纳住宿费。
4、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享受公费医疗;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协议书规定执行。
5、学校财务处按国家关于储蓄实名制的规定,统一在中国银行为每位学生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并在每月10日左右将学生的奖助学金等直接转存到学生账户中。研究生银行卡已于入学前发放,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