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均须参加“高职升本科”考试。考试分公共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
1、公共课考试
公共课考试试题命制与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公共课考试设英语、日语、法语三个科目,考生任选其一。试题管理和考试实施均按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详见考生本人的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公共课考试准考证。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由专业课考点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课考试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点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课程要求自主设置考试科目并命制试题,考务工作由专业课考点学校按有关规定自主安排。
专业课考试科目:见考生本人的北京市2016年高职升本科推荐考生报名信息表。
考试时间、地点:见考生本人的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3、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五、成绩发布
考生可从4月6日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本人的公共课考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由专业课考点校负责向考生发布并提供相关的查询服务。
4月6日,北京教育考院高招办将汇总后的考生成绩(含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下发至推荐学校及招生学校。
六、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既要重视考生的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成绩,又要重视考生的综合评价意见。
录取时,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根据全市考生的公共课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公共课资格线。招生学校在公共课资格线以上,结合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意见,自主确定本校的录取方案,自主确定本校的录取新生名单,招生学校向考生提供录取结果的查询服务,并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实行必要的监督并提供相关服务。
七、专科退役士兵专升本工作的相关说明
专科学生部队退役后专升本(即高职升本科)工作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专科学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5]7号)执行。
各推荐学校(或区县征兵办)需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报北京市教委审核,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获得免试专升本资格的退役专科毕业生由接收学校办理录取备案手续,于6月30日前完成。未获得免试专升本资格的退役专科毕业生,可直接参加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根据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按照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退役专科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与普通考生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