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生档案
个人邮寄档案的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在档案的右上角注明录取的专业,姓名后,将档案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处档案室”(邮编:102249);自带档案的新生,在入学后,将档案交给所在班级辅导员,由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到学生工作处。
(四)助学贷款申请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在新生生源地申请,也可在学校申请。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如实填写相关表格材料,报到时将所有表格交给学生本人所在学院的辅导员,报到当天可到新生报到现场的“绿色通道”办理处咨询贷款事宜。
(五)定向生的协议
接受定向就业培养的新疆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后,与定向单位签订《接受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保证书》(一式三份),报到后交给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到教务处招生与注册科,没有或拒绝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