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生第一学年教材费:500元(教材费预收方式和额度视每年的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第一年代收500元,与学费一并存入银行卡,多退少补。进校后根据第一学年实际用书在学年末结算、出具清单,以后每年教材费均按学年收取,学年末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三)学生公寓
学院实行标准化学生公寓管理,所需卧具须符合公寓配套床具标准尺寸,在报道大厅学生可自愿购买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北京市教委监督、检验并指定的达标被服有限公司的卧具。每套440元。购买卧具的新生持收款发票到主楼女生学生公寓二层领取卧具。(详见《大学生公寓新生入学须知》)。
(四)说明
新生第一学年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新生军训费、新生体检和预防接种费计教材费。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入学后不变,以后不再另行通知;教材费视每学年教材的使用量另行通知。
各专业收费总额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汉唐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音乐剧、创意表演)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加上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元,总计16850元。
2.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新媒体舞蹈)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加上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元,总计16850元。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设计绘景)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加上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元,总计11850元。
4.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加上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元,总计11850元。
5.新疆定向招生舞蹈编导专业的学生,由国家承担学费、住宿费,需要自己缴纳的费用有教材费、军训费,总计1100元。
▲上述费用的缴纳方式,请严格按照财务处通知办理。(详见附件一《2015年新生交费通知书》)
四、凡属国家统招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现役军人、北京市非学生集体户口、新疆预科转入的民族学生、新疆定向培养学生均不迁转户口):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学生集体(请务必注明“北京舞蹈学院”字样)。
2.迁转户口(含北京市学生集体户口)。报到时将本人户口迁移证(京外新生)或学生集体户口卡原件(京内新生)、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迁移证背面,一张保卫备案),一并交学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