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其他省:录取3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039分。
七、美术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582分;
2、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431分。
八、影像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31名,并列23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4分
②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2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8名。并列1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3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70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4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其文化分数录至420分。
③实验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名,并列5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名。并列18名,其文化分数录至482分。
九、信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8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8名,并列38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