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级差原则,是在分数优先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尊重专业志愿顺序。考生选报专业时要理性对待专业志愿顺序,对中低分进档的考生,如果填报合理,被一专业录取的可能性就大多了。对于高分考生,如果填报顺序不当,分数会被一降再降,直接影响到理想专业的录取。
以上介绍的三种院校专业分配原则,考生要充分了解。考生在填报前还要仔细阅读北京市高招办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了解意向高校的录取规则、条件。比如:有的院校一些专业对单科成绩的分数有最低要求;对于志愿分配的排序原则,有的院校以实考分数作为基准排序,有的则以包含政策性加分作为基准排序。
五、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按照《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京招考委〔2016〕8号)文件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二)“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分区投放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的农业户口考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中专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艺术类考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报考统考专科批次或高职单考单招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