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士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哲学类
哲学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出版、企业等部门工作
哲学专业课程
主要课程
哲学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科学技术哲学、伦理学、宗教学、美学、逻辑学、心理学、中外哲学原著导读等。
主干学科
哲学
哲学专业概况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哲学学士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社会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公益活动等,一般安排10周左右。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哲学专门人才,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出版、企业等部门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历史,以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基础知识,受到中西方哲学的基本理论和发展线索的系统教育,以及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训练。
毕业生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理论和历史;2.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的相关知识;3.掌握哲学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治学方法和相应的社会调查能力;4.了解国内外哲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5.了解国内外最重大的实践问题和发展动态;6.具有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初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