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第十二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开设英语课程,除英语外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统一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对指导意见中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及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疾病,学校一般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等艺术类专业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和专科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科专业参加普通本、专科批次录取。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实施。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省(市)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络查询结果,也可以登录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2016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费标准为:
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每人4600元/年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每人8000元/年
其他专业每人4200元/年
高职(专科):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制作方向)专业每人10000元/年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专业每人12000元/年
主持与播音专业每人12000元/年
其他专业每人60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住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