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考生、专业志愿位次靠前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参考科目为数学,英语专业参考科目为英语,文史类其他专业参考科目为语文)。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高分考生在相应批次录取期间,在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若考生提出调剂请求,须提供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的服从调剂保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三条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学校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依据。实际高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加分的考生。 第十四条往届生录取原则同应届生。 第十五条贫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方式,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采矿工程专业不宜女生就读。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均把英语列为必修课,且部分课程将直接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3.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调剂考生不调剂到建筑学专业。 4.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两年后根据就业趋势和学生的意愿分专业培养,工商管理类包含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化学类包含的专业是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含的专业是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第十七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四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