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核及录取
1.我校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科专家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视报名情况采用材料审核或综合能力面试的差异化考核方式,最终确定“志行计划”入围名单。
2.入围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志愿,专业志愿需按照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
3.我校根据各省市地区入围学生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可视学生报考情况在生源地间做适当计划调整。
4.学生高考投档分数需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控制线,根据学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入围学生名单、招生计划等信息将在我校中国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公示,请关注报名系统通知。
五、监督机制
1.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招生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推荐单位和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酌情取消其申请或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网址:http://zsb.blcu.edu.cn
邮箱:zhaoban@blcu.edu.cn
七、附则
1.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2.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