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2)
北京高考2018-07-17才子老师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招办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条学校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学校相应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级招办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学生。 第十二条学校对已调档的学生,采用分数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3,1,1分依次递减(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的学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自主选拔录取相关的考生,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面向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的专业培养需要,中医学(五年制除外)、管理类、英语(医学)、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等专业均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报考英语(医学)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语加试并成绩合格。 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护理学、护理(高职专科)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十五条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传染性疾病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有关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中医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针灸推拿学、英语(医学)、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专业为5800元/年,其中中医学专业长学制前五年按照中医学本科生标准收取学费,从第六年起按照国家当年研究生相关收费政策执行;管理类、护理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为5000元/年;高职专科为7000元/年。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在北京中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