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数学,总分150分,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对应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30分、20分、0分。
3、资格确定:按照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其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选资格。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示备案。
五、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填报志愿方式及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体检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树人”计划考生只能报考本简章中规定的专业,如报考规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树人”计划不占本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各省市的报名人数,以及我校往年在当地的录取情况给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时,“树人”计划考生单独排队,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专业级差为3,1,0。对于未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将在规定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都未满足,我校将予以退档。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执行。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5月5日
2、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5月8日(以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公示及复试通知安排:2016年6月初(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中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复试通知,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