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改革政策问答(7)

北京高考2018-06-27李一老师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分值5分,也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问20: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如何继续鼓励中学生兴趣特长发展?

  答: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北京市将继续通过其他方式鼓励和体现学生兴趣特长发展,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每一个中学生积极参加日常校园“阳光体育”、艺术、科技创新及社会实践等活动。二是将考生的体育、艺术、学科等特长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三是鼓励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艺术团,或报考相关体育、艺术类专业。四是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问21:如何加强对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

  答:我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确保职责明确、办法清晰,便于考生和社会监督。教育部门将加强对申请高考加分考生资格的审查;体育、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将加强对相关赛事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认定和严格管理;民族、公安等部门将严格执行民族成分认定和户籍变更有关工作标准和程序,坚决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5月上旬开始,各中学要将享受高考照顾对象的名单在校园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也将从5月下旬开始公示全市高考照顾对象名单。

  问22:北京市如何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答:北京市教委将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加强对考试录取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调查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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