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拔测试: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范围不超出高考考试大纲,学生无需刻意准备。
(四)资格确定:保送生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结果确定保送生候选名单及专业,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保送生资格名单。
(五)名单公示:保送生资格名单须在我校、有关中学、生源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七、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保送生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
(二)保送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九、工作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4日至2月2日;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6年2月6日后;
(四)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2月27日
(五)测试时间:2016年2月28日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处)
邮编:100081
网址:zs.cufe.edu.cn
我校将于2016年1月24日起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zsb@cufe.edu.cn与我们联系。
十一、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