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教学方式,推进“空中课堂”“双师课堂”“融合课堂”建设,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持续深化集团办学、学区制管理,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努力实现教学、队伍、资源的全区域统筹。加快城乡一体化学校和市级统筹优质学校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整体提升学校育人能カ,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探索过程性评价
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不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探索过程性评价,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形式。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各区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将“双减”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区、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绩效向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倾斜 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完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确保经费增量满足课后服务需要。深化绩效导向,积极向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倾斜。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方案,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指导学校建立定期家访制度 完善家长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指导学校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体系,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严禁在职中小学干部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