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安全保证书

保证书2018-06-17三水老师

初中学生安全保证书(一)

为了我和其他同学的安全,我保证做到:

1、不拉帮结派;

2、不打架斗殴;

3、不带任何刀具;

4、不跳大门、院墙;

5、不去电子游戏厅和网吧;

6、不在没有教师指导的情况下玩耍有危险的体育设施;家长应提高对学生加入学生平安保险的认识,自愿、积极主动的加入平安险。

7、本人发现其他同学有上述6条行为者,首先劝阻,如不听者,及时向老师或政教处汇报。

上述7条我坚决做到,如违犯,愿接受学校任何处理,并且承担全部责任,跟学校、班主任无关。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校签字:

初中学生安全保证书(二)

本人因,欲在寒假留校住宿,学校及学院(部)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人向学校做出如下保证:

1.已告知家长本人留宿事宜并经家长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小台灯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它电器。不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3.不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它种类火源。宿舍内不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4.宿舍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宿舍不超过2台,使用微机时,严格遵守《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不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象或影碟等。

5.不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公寓、宿舍内不留宿异性。

6.不晚归,未经学院(部)负责联系人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7.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许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吸烟。

9.不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不参加任何性质的传销活动。

如果本人在寒假在校住宿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本人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造成伤害事故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学校、学院(部)、学生个人各一份。

保证人:

二〇xx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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