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责任保证书

保证书2018-12-02王新老师

  了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学生的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新的学期学院对全体同学特作如下重申,要求全院学生认真落实责任制,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如违反学院以下规定,出现人身事故,责任完全由责任人承担:

  1、严禁在寝室、教室私接私用电线、电源、电器;

  2、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

  3、严禁在校外集会、聚餐、酗酒及打仗斗殴;

  4、严禁到校外的公共娱乐场所游玩;

  5、严禁到私自江边野浴、游泳;

  6、严禁与校外不明身份的人员约会交往;

  7、严禁到校外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

  8、严禁夜间单独出行,离开校园;

  9、不要在寝室存放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

  10、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马路上逆行骑车,抢行跑跳;

  11、不要在夜间到僻静、阴暗的地方游玩、聊天、闲逛;

  12、不参与黄赌毒及邪教有关的活动;

  13、不在网络等媒体上从事制作、浏览、传播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等违法活动;

  14、出现问题、矛盾、事故要及时与保卫部门及学院取得联系,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15、遵守国家法制,倡导社会公德,交友得体,礼貌谦逊,涉外活动,不卑不亢;

  保证人签署意见:

  本人同意班级的以上要求,认真遵守,如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现事故,事故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

  保证人:  系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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