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是施工现场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自愿接受公司管理并郑重承诺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愿接受公司、施工现场等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
二、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理解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并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工作中认真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不违章、不蛮干、不冒险作业。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三、进入施工现场自觉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紧系安全带,作业时规范佩戴防护用品,当现场无防护用品时,本人会立即向施工负责人反映并拒绝施工。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四、保证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时必须处在固定吸烟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第一次承担50元、第二次承担100元、第三次承担200元及以此类推的经济处罚。
五、保证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其它明火作业。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六、保证班前、班中不参与饮酒,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七、坚守个人工作岗位,工作中不擅离职守、不玩忽懈怠、不麻痹大意、不消极怠工、不顶撞领导、不滋事闹事。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0-1000 元/次的经济处罚。
八、当现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九、积极服从公司的安排与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未经批准,不将公司或公司关联企业涉及安全、保密性的物品直接带进或带出施工现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十一、未经批准,保证不私自以各种形式变卖、倒卖现场物资材料。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所涉金额10倍的经济处罚。
十二、对公司管理存有疑问或意见时通过正确渠道向上反映,不故意挑拨同事之间关系,不恶意散播或私下议论不利于公司管理的消极言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