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4〕1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性质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第三章学校概况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具有56年办学历史,坐落于省会合肥,占地650亩,图书藏量64万册,电子图书3.5TB,在校生10000余人。
学校在2009年获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等次,2010年获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立项,2011和2013年被评为第九届、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学校为安徽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单位、安徽省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单位、安徽省商科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教育联盟会长单位、安徽省职成教学会副会长单位,安徽青年电子商务协会常务理事长单位、合肥市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单位和中国高职研究会商科分会副会长单位。
学校积极聘请能工巧匠,形成了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85%以上具有双师素质。学校顺应工商融合的发展趋势,形成了以会计与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与国际贸易、广告装饰与电脑美术、旅游管理与酒店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电子技术等12个专业为核心的6大专业群,覆盖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安徽省商科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2009年7月,学校被安徽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6家权威政府机构推举为“首届安徽教育行业十大重点推广品牌”;同年,学校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获“中国电子商务十年发展优秀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2010年,我校学生在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物流项目一等奖,实现了安徽省金牌零的突破;2011年我校被评为安徽教育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同年4月,在全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工作会议上,我校荣登2010年度中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综合竞争力50强职业院校榜首;5月,又荣获“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称号;2013年,我院荣获“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我校被评为安徽省教育系统首届文明单位。2010年至今我校获国家级技能大赛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