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
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设1个院校志愿及1个专业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志愿设置: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985和211省外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五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该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志愿设置: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2)体育类两个批次的“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设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安徽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试点实行单设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单独填报,在体育类第一批(本科)之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
二、安徽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 什么是高考志愿填报?
填报高考志愿是指考生在选择自己希望就读的高校与专业时,按当地规定的形式和时间向招生部门和招生院校就自己的决定所表达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