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应当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②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③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4.贷款的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划款委托授权书后,将贷款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至高校账户,汇款手续费由借款学生承担。
5.贷款偿还: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四、特别提醒:
1.因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审查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请申请贷款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2.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关键要素。
3.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4.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