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所有科目
我省将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考试范围涵盖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为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我省将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做到评价内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新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