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卷
“文化素质”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卷(评分)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
五、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校自行确定。
六、录取
1.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于4月19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必须在院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数据标准于4月25日前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2.考生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