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2016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皖教职成〔2015〕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安庆师范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口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后勤、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对口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统筹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命题及阅卷组、试卷保密组、考务组、面试组、后勤组、保卫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二、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在统筹专业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批后,由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 |
1 | 040106 | 学前教育 | 4年 | 40 | 教育类 |
2 | 130301 | 表演(黄梅戏表演) | 4年 | 20 | 戏曲表演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