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精神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第三条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徽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对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对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自主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组,负责对“专升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学制
第八条本年度“专升本”自主招生计划为4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及学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