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和兵役机关审核同意报考试点招生院校的退役士兵,其报名同时进行。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前须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 12月27日至12月30日
现场确认时,本省户籍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中,退役士兵还需交验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核发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有关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温馨提示
●社会考生报名时需注意:乐清市内各高中毕业的往届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乐清市外就读的应、往届生,回户籍所在地的高中报名(报考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继续在理论考试报名点报名)。
●外语及选考科目成绩原则上由计算机自动选择考生所考成绩中的最高分成绩,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选最高分的,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拟选择考试成绩的考次号。
●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面试具体组织办法另行告知。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的规定执行。
●政策加分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及《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执行,实行部门审核负责制,并须经省地校三级公示。
●往届生(含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考生请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