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普及安全知识,重在预防
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一时之举,应该是长效做法。市教育部门指出,全市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职员工对安全和管理工作长抓不懈,做到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度,有关老师负责做好组织与管理工作,确保外出活动的安全。班主任、老师对安全工作不能存有丝毫麻痹侥幸心理,必须充分利用班会课、自习课时间,向学生们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真正能够进入课堂。
全体学生要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遇到突发事件要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听从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给班主任或在场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切实注意饮食安全、课间安全、交通安全、用电用火安全,预防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上学、放学和出行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追逐嬉闹,禁止在楼道楼梯内停留、聚集、打闹,禁止起哄或搞恶作剧。要注意活动安全,严禁攀沿各楼层护栏,不得在各楼层的楼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以防跌倒、摔伤;课间操、放学下楼梯、升旗集会解散时不要拥挤,推搡,严防发生踩踏事故。上体育课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注意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操作体育器材时要规范小心,要避免自伤和误伤;课余活动严禁追赶打闹或进入危险区域;劳动时不要用劳动工具玩打,注意劳动安全;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不动手打架,一定要冷静理智处理,要及时上报给班主任,以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