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班有一位同学辍学了,原因是父亲认为上学没什么用,还不如学做生意赚钱,就让这位同学退学,去跟他跑业务。那么,这位父亲做得对吗?这位父亲的行为是否违法?请做答:
答:这位父亲做得不对,他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张某拿到高考成绩单时,高兴得泪流满面,因为他的成绩已经上了当年的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想到即将进入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学习,能够实现自己的作家梦,他几天都兴奋得睡不着觉。可是等啊等啊,眼看着许多同学甚至考分比他低得多的一些人都已经去报到上学了,自己却还没有见到通知书的影子,他再也坐不住了,赶到当地招生办公室询问。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气坏了,原来他所报考的学校都以他有残疾为由而拒绝录取他入学。张某痛苦极了!经过几天的思考后,他想到了宪法和法律,决定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请问:张某能够被大学录取吗?为什么?请做答:
答:一定能录取。因为《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权,以他的腿有残疾为理由而拒绝录取他入学是违法行为。
3、赵某今年15岁,是初三年级的学生,他奶奶花了6000元钱为他买了一台电脑。现在赵某的父母要离婚,在这台电脑的归属问题上发生了纠纷。赵某的父亲认为电脑应当归自己所有,因为是自己的母亲买的。而赵某的母亲则认为儿子随自己生活了,电脑应归儿子和自己共同所有。也有人认为电脑属于家庭的共同财产,应该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如果通过法律判的话这台电脑应属于谁?为什么?
答:应归15岁的赵某。因为奶奶花了6000元钱为他而买了这台电脑。
4、15岁的初二学生小高因与邻居小孩产生了一点小矛盾,于是萌发了报复的念头。他将剧毒鼠药投入邻居家的面粉中。邻居家是做面条加工生意的,恰恰这批面粉做了面条后售给了学校食堂,导致305名学生中毒。请问:(1)这个学生投毒属于什么行为?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答:属于投毒犯罪行为,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们应从此案中吸取什么教训?应怎样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答:不能因为一点小事而做违法犯罪的事。如果和同学、朋友有了矛盾当面解决,不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事,不做危害他人的事,不做违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