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计算方式发放时间最新政策

专题列表2018-08-04三水老师

安徽省企业退休职工2015养老金调整计算方式发放时间最新政策

关于2016年安徽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皖人社发〔201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据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高龄另增加养老金部分:2016年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资金列支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中支付,结余不足的按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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