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篇大文章,完善制度是基础。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根据时代的新特点、实践的新情况、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这是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必然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能为全党作出示范,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树立公信力、激发行动力。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在中国,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提供了重要遵循。近年来,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抓住时机成熟、条件具备的有利因素,抓紧抓好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工作,就能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为管党治党锻造更多利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时代号召犹在耳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已经开启。以自我革新的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勇于担当的精神书写管党治党的崭新篇章,我们党必将更富生机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开创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境界。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2016年1月12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掀起了一场以反对“四风”突出问题为中心的反腐败风暴,数以万计的党员干部从中“受益”,数十名高级官员落马,数万名干部被查或被处理。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全党上下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