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陆。
二、免考流程
(一)网上注册: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二)提交申请: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作为免考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并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现场确认结果。
(四)网上支付: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五)各市初审: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对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和相关等级证书)要通过教育部网站进行核查,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对未查到的要明确标注,待最终审核时,进一步核查。
(六)最终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市初审结果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
(七)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