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准规律,尊重规律。
要以和平的心情对待中学生的心理反抗现象。
2、培养家长和师资良好的教学观念。
(1)、教育不仅仅是学校,家长是孩子教育的主要负责人。
a:父母不能自己参加孩子的教育。
b:监护人应关注儿童成长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儿童个性发展、创新意识的开发。
c:监护人自愿承担对儿童的教育责任。我认为学校以学习为主,监护人合作的监护人以素质为主,学校合作。
(2)改变儿童的评价标准。
改变观念,观念改变,做法自然会改变!
a:尊重孩子,享受创新!
b:尊重孩子的差异!
(3)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
培养孩子爱父母,爱老师的品质
培养他感谢的心情
培养他与人合作的能力
培养他耐挫折的能力
培养他思维的能力。
3.教师和家长应注意与孩子的沟通。
采取平等和谐的沟通方式!
家长和老师都要树立学习观念,教师要进入孩子的心灵住所,父母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并有效地指导孩子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