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最低工资标准: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2017年年7月1日起,攀枝花市调整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攀枝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140元调整至12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2.1元调整至13.2元。
按照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但不包含以下内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温馨提示: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月最低工资不包括的部分: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和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按照规定,凡与宜春市辖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工资不能低于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未达到新标准的应调增到新标准。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