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最低工资标准
城区1225元/月广水和随县1100元/月
楚天快报讯(记者朱道全通讯员徐朴)昨悉,根据省政府通知,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9月1日起调整,市区、广水市和随县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由以前的1020元/月、900元/月、900元/月分别调整为1225元/月、1100元/月和1100元/月。
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曾都区、广水市和随县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225元/月、1100元/月和1100元/月;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曾都区、广水市和随县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元/小时、12.5元/小时和12.5元/小时。
此外,标准还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按照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依据近两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的。也是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9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