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湖北将使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类地区,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从2013年的1300元调整为1550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于从事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小型餐饮部分工种等工资一直徘徊于最低工资标准线上的人群来说获益较大。
三档调四档小时工也跟涨
8月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拟将现行的1300元、1020元、900元3档依次调整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档,分别增长19.2%、29.4%、20%、22.2%,平均增长2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元、9.5元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
调整前 | 1300元 | 1020元 | 900元 | |
调整后 | 1550元 | 1320元 | 1225元 | 1100元 |
适用区域 | 适用区域为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 武汉市6个新城区,襄阳市、宜昌市中心城区 | 其他10个市(州)市区、3个直管市、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指数居前22名的县(市、区)及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区) | 神农架林区和其他县(市) |
小时工1 | 小时工2 | 小时工3 | 小时工4 | |
调整前 | 14元 | 11元 | 9.5元 | |
调整后 | 16元 | 15元 | 14元 | 1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