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开展第四次大督查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8-12-14王新老师

据新华社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确保实现2017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开展第四次大督查。

重点督查五个方面内容

通知明确,这次大督查重点督查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包括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去产能,房地产去库存,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情况。

二是适度扩大总需求,主要包括加快发展服务消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促进民间投资、外商投资,盘活财政沉淀资金等情况。

三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主要包括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实体经济优化结构,实施《中国制造2025》,网络提速降费,全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全国医保信息联网,医疗联合体建设,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特别是雾霾治理等情况。

五是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防范化解不良资产风险,推进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情况。同时,对本届政府“约法三章”等公开承诺事项、“十三五”规划纲要重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7月中旬将派出督查组

按照通知要求,从5月底至7月初,各地区和各部门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7月中旬,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在兼顾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的前提下,选择重要经济指标排名靠后、重点工作任务进度滞后、有关问题相对集中的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同时,选择《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较慢、有关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的部分国务院部门,组织开展书面督查。

背景

政府督查连续4年亮剑

6月6日,国务院发出通知,部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这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对所作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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