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收到《关于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开展巡查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市金融办就巡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2015年伊始,市金融办将自觉接受统管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作为巡查意见整改的重要措施落实。一是及时邀请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和重要活动,调研和查阅有关资料。今年来,我办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主任办公会议1次、工作会议3次,全部邀请市纪委派驻组派员参加。二是加强与市纪委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市纪委监察局统管派驻机构定点定时办公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了公文运转管理,对上级和外单位来文、单位内部公文全部主动交纪检派驻组阅文,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权利运行透明度。三是自觉接受对我办“三重一大”事项的全程参与和全方位监督。2月27日,召开了通过竞争选拔机制确定市级大型融资性担保公司组建主体的招投标会议,邀请了张梦琳书记全程监督。四是建立并及时更新中层以上干部和重点业务科室廉政档案,根据要求,市金融办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并上报市市纪检派驻组,保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五是以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围绕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廉洁性评估。今年来,对出台的《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纪检派驻组评估,有效防范制度方面的廉政风险。
二、严格落实有关财务制度
对照巡查意见,市金融办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今年来3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认真落实《东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经费报销程序、发票报销要求及经费结算方式开支。对市内1000元以上的支出全部采用支票结算,杜绝现金支出;对较大支出的发票要求必须附明细表,并由财务人员对其进行审核,不合规的不予报销。三是坚持把财务、后勤等规定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上级公务接待规定,对外地来我市考察的单位费用由其自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按照市纪委公车管理规定,要求驾驶员非工作日及八小时以外将公车停放在指定地点,钥匙交综合科封存,杜绝车轮上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