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合当前开展的“庸懒散”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专项治理活动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和治理“庸懒散”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遵守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和省纪委“十严禁”规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我局党支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洪源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姜磊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治理“庸懒散”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负责下,机关各科室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和新要求。具体而言,局党支部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为“四个主体”,即领导主体、推进主体、支持主体、表率主体。相应地承担“四个责任”,即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形象地说,党支部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激励士卒”,又要以身作则。强化党支部的领导责任,我局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亲自抓。一抓班子成员这个团队,形成了“抓党支部、党支部抓”良好格局;二抓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做到有责必究;三抓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抓早抓小,用制度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