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个人履职尽责自查报告1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人社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实际行动带动了中心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拒绝贿赂,反对腐败
收受贿赂是腐败的根基,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党员干部始终把廉洁从政记在心头,认真践行着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了有效杜绝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做到了公私分明。
二、清廉为官,任人为贤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造自己的权利观,对于自身职务的任用,做到了不跑官、不要官,同时还不断提醒和告诫全体工作人员,要认认真真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做事,要相信组织,相信领导,自觉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不正之风,在本单位的工作分工及人员的安排上,坚持按政策办事,按照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程度对工作的安排,始终坚持了先培训再上岗的工作程序,为了提高民主决策能力,我中心对工作人员工作的安排首先报经分管领导,再在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才做最后决定。
三、约束权力,规范行为
为了有效杜绝腐败行为,我中心成员经常教育自已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党赋予的权力从事谋取私利行为,同时告诫他们,党给予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通过以身作则,使亲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得到了规范,阻断了腐败产生的媒介。
四、树立正气避免毒害
我中心上下形成了勤学习、比技术的热潮、通过理论学习,武装了工作人员的头脑、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锐性,以正气占领了工作人员的思想阵地,通过学习,改造了工作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工作人员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能力。
五、谢绝宴请,拒收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