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贵发〔2015〕2号)、《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贵港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贵发〔2015〕4号)和中共贵港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加强作风建设,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事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届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采取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格整治等措施,认真查找和纠正机关存在的“庸、懒、散、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我局形象和工作效率的问题,努力使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为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局整治“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建华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余湘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马吉碧办公室主任
姚长智法规科副科长
区少健局绩效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余湘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吉碧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韦燕霞、卢兆进、李子双组成。
三、整治范围
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整治内容
(一)“庸”的行为:主要指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甘于平庸不求上进,工作能力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工作办法不多,没有能力履行岗位职责,难以胜任本职工作。具体表现为:1、理想信念淡薄,不思进取,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2、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差;3、工作状态不佳,进取精神不强,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业绩平庸,工作处于后进状态;4、业务不精练,作风不扎实,履行岗位职责或独立完成工作能力差;5、对工作岗位职责认识不清,胆小怕事,不敢承担责任,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的质量不高;6、在单位考核中,名次位于最后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