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秉公执法执纪要求,进一步夯实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领导同志要求,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4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组部通知要求以及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赣组字〔2015〕10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专题教育中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通知如下。
一、群众观念
群众观念上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深入教研室不够,联系学生不足的问题。在“三联系”工作上不够深入,联系对象方面不主动。平时对教师提的要求多,但深入谈心少,交流不够,对于“问题学生”关注较多,但对普通学生关注少,下宿舍调研不够。在解决学生诉求时,服务意识不强,往往是学生反映了问题才解决,主动性不强。
二、工作执行力
对学校工作部署和决策有时研究不充分,虽然能加以适度引导,但是效果不佳,没有很好地结合学院实际加以谋划,深入思考不够。对工作的推进存在依赖思想,缺乏主动出击、一追到底的干劲,导致某些工作未能及时落实到位。
三、工作能力
在工作能力方面,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不够。没有积极主动设法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意识。存在学习干劲不足,观念陈旧的现象。开展工作时经常采用老办法,思路不新,点子不多。对于部分修订后的政策没有很熟悉地了解,在执行过程中有摸着石头过河的现象。
四、工作标准
工作标准方面进取心不强,因循守旧,对学院的工作有一定自满情绪,不能自觉地用高标准严格要求。出于怕麻烦或者担心阻力大的缘故,常常会有“有想法、无举措”的现象,创新力度不够,工作魄力不足,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现象。领导干部有时没有完全处理好个人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上时间分配的问题,工作质量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