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本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民警帮”,深入查找了自身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了思想根源,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不到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改正。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自己90年参加工作,1997年入警,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组织的关心、培养下一步步成长为公安局的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应该说,在长期的工作中,自己始终坚持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毫不动摇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一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民、忠于法律的人民警察,自己也将永葆这一政治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对照严要求高标准,也发现自身理论学习不够。特别是学习原著较少、采取“实用主义”进行学习;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还不够,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公安部有关规定出台后,自己能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作为一名党员民警,从自身做起,从各种问题改起,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公安部有关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自己从不进出私人会所,妻子现在单位上做零时工,儿子现在资溪一中读书,不存在“吃空晌”问题,现有办公用房共18平方米,是与民警洪建平同志合用,不存在超面积问题;2009年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二手房一套;不存在人情消费、职务消费问题;“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执行。但与中央、省委、公安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解决作风突出问题的现实紧迫感相比,自己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还不够扎实,宗旨意识还不强,自己在为民服务、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上还有提升空间;特别是思想深处还掺有私心杂念,如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上,认为在同等条件下,将小的不必通过招投标的工作让自己熟悉的人做更为放心等;二是对自己要求还有不严格之处,如办公时没有做到勤俭节约,存在浪费现象;对老干部提出每年重阳节聚餐的要求,也有“老好人”、怕得罪人思想,存在把关不严格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