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8-08-09王新老师

20**年1-11月我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349.5万元,同比增长22.41%;批发业销售额90350.9万元,同比增长27.2%,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29873万元,同比增长42.6%;零售业销售额209128.1万元,同比增长28.7%,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134265.7万元,同比增长36.8%;住宿业营业额11832.1万元,同比增长35.5%,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10390.2万元,同比增长38%;餐饮业营业额43857.8万元,同比增长22.4%,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1460.8万元,同比增长153.74%。预计全年可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8732.5万元,预计增速22.5%。各项指标数将于12月全部完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配合县统计局,协调好限额以上企业每月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做好社会消费品批零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二是做好限额以上企业纳规工作,加强与县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协作,对全县注册的工商个体户和法人公司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纳规,全年申报企业17家,目前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纳入统计范畴;三是加强社会消费品零售的调研工作。对限额以上企业各月上报的情况和市县下达的任务,及时有效地组织对限额以上企业进行调研,并根据实际提出合理意见,督促企业上报数据要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四是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市场管理,保障市场有效供应,做好全方位做好价格监测,强化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的要求,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科学配套商贸服务项目和设施,促进商品流通市场良性发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困难。限额以上纳规企业由于没有健全的考核机制及税收因素的影响,出现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的情况,特别是限额以上批发业只有3家,受市场影响上报数据波动大,餐饮业达到纳规要求企业少,达到要求的又不愿意纳规,没有做到应统尽统,不能全面反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真实状况。

二是监管经费紧张。市县没有预算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经费,商务局不能对限额以上企业进行考核、督促,造成对限额以下企业管理困难。

三是市场监管机构人员少、交通工具投入缺乏,监管困难大。

三、下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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