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文体广新局认证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对单位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建立执法公开制度情况。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职责是组织监督、检查、管理文化市场经营者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调查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章的行为,代表文体广新局执行处罚决定,组织承办文化市场活动纠纷仲裁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监督。建立完善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公开制度、重大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适时评估修订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二、执法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
一是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干部共同执法,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办理登记、许可审核、审批等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要认真调查取证,仔细制作并正确使用法律文书,规范文书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一案一卷,集中保管、专人负责。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认真落实“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法律依据,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一一公开,使前来办事的人明白各项要求,一次性把事情办好;公开收费和罚没标准,便于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公开案件办理结果,避免办人情案或循私枉法;公开文书档案资料,允许相关人员的查证质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实施执法公开的时间落实情况。自2016年年初,就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四、建立执法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情况。严格执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基本制度,执法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情况。对举报案件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