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罗平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罗平县贯彻落实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罗办发【2015】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坚定不移的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实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有效落实《廉政准则》,为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现将我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把党风廉政工作与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具体措施为:
(一)抓责任,加强廉政工作组织领导。一是由局主要领导负责抓好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廉政工作,要求他们廉洁自律,实行廉政承诺,按制度履行职责。二是由局副职领导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处理所各科室的党风廉政所显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抓好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局主要领导都会与副职领导进行廉政谈话一次,副职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一次,以便及时了解情况,化解矛盾,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效果。
四是明确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年初,局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和个人。年中,结合责任制考评工作,组织半年度党风廉政督查工作;年底,由办公室牵头,对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测评、总结、通报,使党风廉政工作与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五是严肃反腐败工作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如有发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责任制的要求追求相关责任,这对全体干部职工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
(二)抓机制,完善廉政工作运行体系。加强制度建设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规范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要求和县纪委的相关规定,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为目标,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局机关的监督力度得到了有效强化落实。着重抓好缩短行政许可审批时限、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安全生产案件处理集中讨论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加强中介培训管理等相关制度措施的落实,组织完善修订了以下制度:一是健全约谈制度,定期由局领导对各科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约谈。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和落实。三是积极推进去年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管自由裁量权规定工作。四是抓好公务用车的管理,坚持公车公用,实行IC卡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并把公务用车费用单独列支、定期公开。五是完善《考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