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规范经营行为自查自纠报告

自查报告2018-11-08李天扬老师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整治部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我支行认真组织学习,对照主要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通知的要求,我行及时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了以XXX行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重新学习了“七不准,四公开”进一步统一了员工的思想与认识。

  二、通过自查小组的讨论,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列出了本次自查重点:

  (一)违规收费、擅自提价。即违规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即在发放贷款时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和以存款作为审批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转嫁成本、增加负担。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增加客户资金成本。

  (四)高息揽储、借道收息。高息或变相高息揽存以及高息揽存与民间融资勾结、支行员工与资金揽客配合,将民间借贷资金以理财或存款名义存入支行,再借用银行账户支付和收取高息的行为。

  (五)公示“七不准、四公开”,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六)开展不合理收费行为自查自纠。

  (七)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三、自查自纠结果及分析

  (一)我支行在大堂电子屏将银监会的“七不准、四公开”内容进行了公示;公布了服务收费价目和举报投诉电话,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支行无高息揽储等变相吸收客户存款的行为;我行信贷业务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的原则,不存在违规的现象。

  (二)在支票出售的业务办理中工本费和手续费一起收取,存在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的前提下就收取费用的现象,不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对于此问题将及时的上报总行,进行沟通解决。

  (三)我行对特定对象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对医保、民政、学校等进行了服务的优惠,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费用的减免,切实履行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在此次的自查自纠中我行始终贯彻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的精神,落实了相关的规定。通过此次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提升了我行员工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加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我行的经营行为,促进了我行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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