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小学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8-11-08李一老师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召开了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并据此与全体教师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导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至四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三科不超过0.5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教导处每周对各班的作业布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二、规范办班行为方面

  1、我校现有6个教学班6,平均每班35人。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没有办快慢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

三、规范考试评价行为方面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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