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川教[2015]248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校这段时间以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实事求是地查找学校在师德行风和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师生员工以及家长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师德师风、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强教职工的职业规范意识,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我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从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做到减负增效,坚决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
(一)、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我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任何教师都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健康教育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任何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学校课表在教务处的组织实施下都备案上墙。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的质量,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学校各年级组、备课组都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管理和协调,严格控制了每日各学科作业总量,保证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5小时。
3、严格作息时间。取消早自习,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8 小时,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 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 小时。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为7:00;晚自习结束时间为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