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8-11-08李天扬老师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对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开展清理检查的紧急通知》(武发改办〔2015〕276号)的要求,我区成立了由区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规土分局、建设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清理检查工作专班,经过清理清查:我区没有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后的新批准或新开工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我区没有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准并开工建设的政府性楼堂馆所在建项目;我区没有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我区没有用于各类事业发展的技术业务用房项目以及灾后重建项目。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并且在此次清理检查期间暂停所有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特此报告。
  项目自查清理的情况报告

  资中府办〔2007〕138号

  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市纪委:

  根据中共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八个单位《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内纪发〔2007〕12号)精神,我办从2007年6月6日起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各单位实地调查,前期总的情况已向你委报告,现将违规建设办公楼的3个镇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事实及现状

  (一)罗泉镇政府综合办公大楼项目情况

  罗泉镇原政府办公楼,因投入使用时间长,经资中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C级”危房。该镇以罗泉府发[2005]34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申请,县发改委以资发改委发[2006]8号文件下达立项批复,批复建设规模为16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80万元。资金县财政基层政权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镇自筹10万元。该项目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规划控制面积为1775平方米,占地面积440平方米;但县发改委未办理投资计划手续,县国土资源局未办理国土相关手续。该项目经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招标方式为比选。

  该项目于2006年7月底动工,实际总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超出批复面积175平方米,预计2007年6月底竣工。由于地下硬层高低不一致,县设计、质监等相关部门要求把原来的条石基础更换为桩基,需增加投入近30万元。主体工程于2007年3月底完工,现正在完善后期工程。预计完成投资143万元左右,超批复投资63万元左右。实际资金到位75万元,其中财政基层政权建设拨款70万元,镇自筹5万元,尚有资金缺口68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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